2年前的一场大雪,将南京城南某家具厂的厂房压塌了。2年后,老板将厂房的房东告上法庭,并向其索赔200余万元。近日,雨花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大雪压塌厂房,自报损失200多万
“2007年,我的厂房要拆迁,就留意报纸上的广告。在同年6月5日与吕明的公司签了租赁合同,租了他在板桥的一处厂房和办公楼,租期10年。”刘义蒙坐在原告席上说,他于2007年8月搬迁进租赁房屋。“我住进去的时候,就发现厂房大面积漏雨,房顶只有一根横梁,上面都是铁皮,担心会出现问题。可是,吕明及其公司相关人员保证绝不会有任何质量问题。”刘义蒙于10月正式开始生产,但在2008年1月27日,因持续降雪,厂房屋顶忽然坍塌,“我厂房里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以及机器设备,几乎全报废。”刘义蒙统计后,认为损失高达2014504元。其后,他又发现吕明的厂房并无相关的建设许可,也无合格的质量检验,所以向其要求赔偿。
“厂房塌了以后,他们公司派了个李经理来清理,他在清理时,我就在一边清点损失。”刘义蒙表示,当时所有的清点材料都写在几张纸上,其后整理成一张清单,并到吕明公司要求其盖章。而吕明也确在这份清单上盖上了“情况属实”的公章。但对于刘义蒙提出的200余万元的赔偿,吕明却一直没有给付。
房东称盖章是被蒙蔽的
2008年的大雪造成了很多楼房的倒塌,并非他的厂房一处,这并不足以说明房屋质量有问题。其次,对于刘义蒙的控诉,吕明及被告代理人表示怀疑。“我们查过他的家具厂,注册资金只有3.6万,而且从电费、税收等情况来看,他的厂子一个月的电费只有300多元,其损失怎么可能达到200多万?”吕明同时指出,刘义蒙所提供的证据,那张盖有公章的清单,是诈骗所得。“2008年4月份的时候,他来找我,说区政府要给受雪灾的群众一些补偿,他写了个单子,让我盖章。我当时出于同情,就盖章了,谁知道他是为了现在来骗我的钱。”吕明说,当时刘义蒙让他盖章时,是有两张纸的,前一张是区政府的文件,后一张附件才是这张清单,而现在刘义蒙呈给法官看的却只是这一张清单。同时,吕明还指出,这份清单上有明显的涂改痕迹,“这清单的右边那部分,是刘义蒙后来假造的。”
拆迁工人认为受损有限
为此,法庭传唤了几位拆迁工人作为证人。这几位拆迁工人都是当时被吕明的公司请去清理倒塌厂房的工人。几位拆迁工人均认为,从他们清理的现场来看,报废的多是一些木板和纸,损失应该在三五万元。
对此,原告方认为,拆迁工人不了解行情,不知道材料值钱与否,刘义蒙还指出,由于自己回老家的原因,原本摆放在空地上、清点出来的物品,等他回到南京后,物品都不翼而飞。
免责声明: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,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友情提醒:为保障您的利益,降低您的风险,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。